华中自卫军工作开始时,即感觉其只有开大会时刀剑林立的捧场作用,
其次便是形式主义的查路票的劳民伤财的坏处,故一般不强调搞自卫军而着
重在民兵建设,但并不取消自卫军,只在中心地区乡为单位利用冬暇作一些
人人皆兵的军事训练工作,作为民兵的一种教育基础。
民兵工作是开始于群众减租运动胜利之后,为巩固胜利,群众要求武装
的心甚切,因此实行向地主转移枪支。起初用硬转办法,下命令向地主强要,
结果造成枪支外流,或埋入地下,甚至武装反抗。以后采取借用的办法,由
农会打借条,政府劝告到期退还,这样时借时还或早借晚还,地主嫌麻烦而
自动捐枪,把借枪条退回。这样开始借用一、二支枪,以后逐渐添借,特别
反“扫荡”及肃清土匪运动中民兵表现了力量,地主自身取得安全,又确见
减租运动是有节制的,于是也自动拿枪出来。通过这一渐进办法,把枪逐渐
从地主手中转到工农手里来了,华中民枪甚多,估计至少在二十万支左右,
现在转入农民手中的枪支无确数统计。如继续用这一逐渐转移办法,将来武
装的需要定可逐渐满足。
民兵战斗力之提高,是在于边缘区的反维持的斗争(淮南、淮北及淮海
第1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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