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军事文选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18章
一、凡在白色区域中只能成立秘密农协,区则由各乡农协派代表举出区
农协,或由红军政治部任命,皆绝对秘密。
二、在群众斗争比较有历史的地方,则农协可分为公开和秘密两种。
三、许多赤色区域则召集群众大会或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
四、在区县两级苏维埃未正式成立前,通常成立革委会为苏维埃筹备机
关,机关执委工会代表占多数,主席通常选举工人担任。
五、农协与革委机关内分文化、宣传、组织、经济、赤卫、土地各部,
负责进行各种工作。
六、在农协内曾主张成立雇农部,专门注意组织雇农为农村领导,但这
个在事实上没有什么人去努力做。
以上六项为前委对各地群众政权的主张,差不多红军经过的区域,他们
大概都照这方法去办了。
G.前委对土地问题的主张
一、达到某区域,由政治部会同地方政权机关(或单独),公布没收地
主的土地。二、召集农民大会讨论解决土地问题,按人口平分,或只分地主
的,均由群众表决。三、限期焚烧田契、粮册、税簿。四、关于债务,只主
张不还土豪的债,农民相互的债是要还的。五、若田不够分配,可将山林连
同分配之。六、若田多的地方,山林则归政府所有。七、政府机关职员及红
军士兵没有饱发,但得分配土地,由政府雇人耕种,以维持其生活。八、手
工业工人加工钱,不分田地。九、僧尼道姑,强迫其工作,可以分田地给他。
十、老幼不能劳动,只能以能劳动的为标准分一半。上面是前委决定的土地
法的大纲。H.前委对工人问题一、照一般工会组织法召集工人大会,成立工
会及总工会。区设办事处,乡设各业工会,村设小组,城市除总工会外,设
各业分工会,直属工总指挥。二、发枪给工总成立赤卫队,在城市内作肃反
工作。三、召集店东开会宣布加工价,以物价为标准。四、严防店东入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