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军事文选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17章
于东江的党没有交通。打漳州是一个军事冒险,因漳州敌有一旅人,攻城一
项,红军无健全炮兵是无把握的,就攻下漳州,三天以后必要退出,敌人由
广东回军,我必陷于绝境。
前委主张红军在闽西七县游击,一面整顿红军,一面帮助闽西党之改造,
一面发动七县群众斗争,定两个月工作计划,无论蒋桂两方胜利如何,我们
有了七县广大群众可以应付。在红军从一月至五月皆在长途奔波中,应该有
相当休息。
以上是前委关于应付政治军事局面的决定。关于其他各方面的办法择主
要者叙述如下:
A.武装地方与武装工农问题
红军在胜敌以后得着许多枪械,对于此项分配也有两方面的意见:
第一种主张,用这些枪械来扩充红军,红军壮大才能应敌。交给地方,
农民又不能打仗,存在困难。
第二种主张,红军此时不再需要成立一团、一营,应该交给地方赤卫队,
赤卫队加多即是红军的壮大。
前委决定,第一种是单纯的军事观点。第二种是把赤卫队与红军的性质
分不清,而且有取消红军的倾向。前委以为红军与赤卫队之武装应该同等重
视,在群众有觉悟毫无武装的时候,红军应设法多发枪械给他们,在有几县
以上的赤卫队,群众武器多的地方应该成立红军一营至一团,打破群众自私
自利的地域界限,创造强有力的超地方性的红军。但不是朱毛改编赤卫队,
把他们带着走。
B.经济政策一、在农村中没收豪绅财物分给贫苦工农,勒款以供给红军
给养。二、保护城市乡镇中小商人,对之筹款,公买公卖。三、对城市大商
店举行累进法的筹款,不没收他们的东西。四、实行免除苛捐杂税。五、对
城市的商店(反革命的)亦不主张没收,根据下列理由:(1)没收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