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1 / 2)

(明朝同人)[明]重生之武宗记事作者:紫微不是花

第92章

杜若依然花痴中。

第一天,传信的快马还在京城。

朱厚照:肚子好饿呀。w

第七天,传信的快马还在路上。

朱厚照:小五,我要饿死啦。一

个月以后,魏嘉的海船刚刚出海。

朱厚照:杜小五,我再也不理你啦。坏人~(TロT)σ

一年以后,魏嘉带来了,香槟出产的正宗香槟,法国波尔多地区顶级的葡萄酒。

朱厚照:呀,不要找我。我说了不要理那个坏银。

杜若死于弘治十九年秋天,原因当然是被狠心哒朱小受抛弃啦。

本故事又名蠢萌的无聊作者君瞎掰的故事。还名,大航海时代海运的坑爹效率导致的凄惨爱情故事。

☆、第一百一十化中心,各国使团都在这里驻扎。适用于南方的方法到了京城就不适合了。

就比如说打架,在南方,县太爷一判了事,实在不服可以多一条上诉海关裁决。但是在京城,不仅仅是来贸易的各国国民,当打架的人里面还有各国的使者,这件事就不好办了。尤其是因为各国宗教信仰,交往历史的原因,经常就会有几个国家的集体性群殴事件。照道理来说这些都应该归礼部负责,但是礼部一帮文弱书生怎么可能打得赢这些人。

后来,朱厚照将一部分处理的权利分给了负责京城治安的五城兵马司。礼部的人稍微轻松了一点,但是慕名来京城的人越来越多,现在连五城兵马司也感觉很吃力。比如朝鲜人就三天两头的和日本人找麻烦,五城兵马司都已经对这几波人很熟悉了,但是没办法,按旧例给这些人的处罚又实在太轻,抓进去了做几天牢,下一次接着打。礼部和五城兵马司都已经扛不住了,只好又找朱厚照想办法。

要解决这件事很容易,争端的源头往往是因为民事纠纷。都是像你家在我家店铺门前丢了个猪头,我在你们家店铺门口抢走客人这样的小事。还有就是你打了我的东西,我碰坏了他的瓷罐这样的纠纷。

这样的事没有可以处理的地方,官府可不管这样的事,就算管了,不过是看官员怎么判。要解决这些事就事论事就可以了,但是人家可不服。因为这些事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条例,只能靠现管的官员判,这里面操作空间就大了,通常两方都不会服气。

中国古代一直都没有成文的民法,有的都是一部部大部头的刑法。朱厚照想要变出一部成文的法律来实在太难了。以前朱厚照是准备在过个二三十年,有了一定的积淀再来说这回事。但是现在看来等不及了,在因为不娶亲受到质疑,自己实在顶不住压力之前,自己是一定要退位的。到时候人走茶凉,谁还会想起什么撰写律令之类的事。

现在,借着这个档口,是该让大明有一部民法的时候了。有了这个念想,朱厚照就准备着手要做。但是法律这种事实在不是自己和杜若的长处,朱厚照只能将这件事交给刑部和礼部合办。一定要写出一部符合社会礼法的民法出来。于是在弘治十九年,在华夏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明刑律增补》开始正式编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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