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4 章(2 / 2)

踹人的那人正怒目圆睁,瞪着自己:“你小子听够了没有?”

这世界以武为尊,江湖中人就是大爷,连带着也有些很霸道的惯例,比如他们在公众场合交谈,是不会放低嗓门的,周遭的百姓若是怕不小心听到什么惹了麻烦,就得自己乖乖地退散,不走的就要挨打。

秦霜这才发现,就在方才脑补聂风和孔慈的时候,这饭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了,剩下个自己格外醒目。

另一人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哟,原来是个会使剑的。”

秦霜腰间所配的正是火麟剑,一直用布包着,不漏形迹。

踹人的那人也看了眼,冷笑道:“连个鞘都没有也配叫剑?还包着布,拿生锈的铁皮冒充的吧?”

突然一跃而起,朝着秦霜扑来:“正好大爷手痒,让你开开眼!”

他本是想夺了秦霜的武器再来嘲笑一番,谁知手上却探了个空。与此同时,一样东西点上了喉间,正是那把不起眼的剑。

只是一招……

那剑的主人左手持剑,气定神闲。

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一滴冷汗从鼻尖上流下来。身后的那人也是愣住了,一时间都没了反应。

秦霜手腕一转,把剑收了回来。

他本想立刻就走,不惹事端,可对方非要动手,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点头哈腰的事他会做,那是因为他遇到的多是真正的强者,但没必要迁就眼前这两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就是以前武功低谷的自己,对付他们都是绰绰有余。而现在更是不同。

自从下了乐山之后,他就不断地回忆起自己杀死独孤一方的那一招。他有意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结果发现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在引导着左手,使出快速而精妙的剑法。他一边尝试一边练习,已经熟悉了几招,所以才会把火麟剑随身带着。

那些剑招与自己这个灵魂无关,而是早就储存在这个身体里,属于原版秦霜的。记得文丑丑曾说过,他的父母秦宁夫妇就是有名的“鸳鸯剑”。

只是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据说雄霸救回自己的时候自己衣衫褴褛,原本是个乞儿。可是未失忆前的秦霜明明是有功夫的,怎么还会过得那么可怜巴巴呢?

看到秦霜将剑插回腰间,那二人齐齐松了口气。没动手的那人已经看出了差距,冲秦霜一抱拳:“是我这弟弟鲁莽了,多谢你……呃不,阁下高抬贵手。阁下有这样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定有盛名,敢问怎么称呼?”

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眼前这个青年只穿着粗布衣裳,脸也很陌生,看起来平平无奇。听到自己问他还有些犹豫,扯了扯卷发答道:“呃,我叫李寻欢。”

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他迟疑着一点头,说了声“告辞”,忙拉了同伴,抱着礼盒匆匆地往外走。

这时却突然听到背后一声“等等”。

二人一下站住,脸上的神情都有些僵。按照江湖规矩,要是打赢的人不肯轻易放人,留只手留只脚都是可能的。

那人忙伸手入怀,掏出一锭二两的银子摆到桌上道:“是是,我兄弟二人叨扰了阁下,阁下这一顿,理应由我们出的……”

“不,你误会了,”秦霜嘴上说着,手已经接了过来,“我只是要打听一下,天下会的喜事什么时候办?”

等那二人都走远了,转将银子递给了抱着桌腿发抖的小二:“喏,拿去吧。”

那小二都吓呆了:“给……给我?”

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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