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军事文选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134章
第一,我们必须铲除旧军队长期脱离生产、脱离人民因而养成的雇佣性
质。这种雇佣性质是一切军官得以利用军队进行祸国殃民的社会基础。我们
必须铲除旧军队的雇佣性质,以创造能为人民谋利益的新军队。这是我党建
军的基本精神。
第二,必须吸收革命的工人、农民加入军队,作军队成分的改造。另一
方面必须着手政治教育,提高官兵的政治觉悟,并且在分散打游击和做群众
工作中使官兵与人民接近,共同作革命斗争,这样去改造军队的气质。这里
就提出和建立了在军队中的群众工作路线;这里就解决了军民团结和合作问
题。
第三,在解决官兵关系上,提倡革命服从,官兵平等,废除肉刑,废除
打骂,不枪毙逃兵等民主制度。这是对于军阀军队定型的压迫制度的大胆的
根本破坏,使官兵双方在为人民谋利益的革命目的之下亲密团结起来。
第四,在党与军队的关系上,确定军事服从政治的领导,军队是推行政
治的工具的根本原则;强有力的革命政治必须强有力的革命军队去推行。这
里就提出了加强军事工作的问题,消除了党权与军权的对立问题,造成党与
军队的不能分离。
第五,军队下层的广大士兵是一个武装的群众问题,党必须依靠自己的
党员在其中起核心作用,军官党员和士兵党员都要拿出一般党员在工人农民
群众中的工作精神在部队中进行工作,党员不是以特殊的资格站在士兵之上
进行工作,而是以士兵资格逐处代表士兵的利益,领导士兵走自由民主维护
部队的革命斗争大道。同样在军队各级设立政治机关和各级政委,这是由上
而下的政治领导和动员工作,与党员在士兵中间由下而上的政治工作互相结
合,造成完整的政治工作制度,便保证了军队能完全负责去执行党的政治和
军事的战斗任务,完全忠实于人民事业,使军队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
旧军阀把军队当作个人工具的事,在我军中便完全消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