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军事文选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68章
人,则断乎不能容许其手拿武装;必须服从抗日政府抗日军队的改编和指挥,
否则解除其武装。
(四十一)人民自卫队与青年队是不脱离生产的自卫武装,男女老少在
一定的年龄均应参加自卫队、青年队或妇女队。以旧武器为主,应该普遍成
立,发挥其抗日锄奸,巩固治安的作用。数百万人民的自卫队与青年队,是
主力兵团和地方兵团的雄厚基础和后备队。
(四十二)承认人民武装抗日的权利,是抗日民主政权的特色之一。但
我们不赞成强迫抽壮丁的兵役法,我们赞成以自愿原则扩大部队的志愿兵
制。因此承认人民自愿队、地方兵团、主力兵团三个阶梯,首尾相联起来,
是发动华中全区域人民尽兵役义务的正确办法。
(四十三)华中人民武装在本军扶植之下,在几年来斗争中起了极大的
作用。许多部队已过渡成为新四军的主力之一,过去是在地方党部或军队直
接领导之下遂行这一任务,目前斗争局面开展,许多独立区域的根据地业已
形成,这里要求有独立的地方武装的指挥系统,即是斗争形势已提出建立军
区、军分区及县、区政府军事工作部门的新任务。这一任务能够做好,即可
保持主力兵团的战略机动性,即可奠定根据地治安的基础。
(四十四)地方武装人民自卫队的军区系统,仍然是与主力兵团一样保
持党的绝对领导权。几年来的经验,各游击区域的地方武装凡没有党领导的
部队,平时尚与新四军维持友谊,遵守抗日纪律,一到形势紧张,即转而危
害抗日人民,向新四军进攻,并拖到敌伪方面,或者变成土匪。因此我们根
据血的教训,必须坚决主张在地方武装、人民自卫武装中,党的领导权应该
保持,一切武装均应控制在党的领导之下,才能有坚持抗战的保证。自然还
有一种同情我党的友军,或与我党协作的外围军一类,那是例外,我们当然
不能强迫其接受党的领导和指挥,但主张建立密切联系,互相信任共同抗日。
(四十五)在独立的大块游击区设立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统率全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