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军事文选作者:《陈毅传》编写组
第20章
[2]省苏,指江西省苏维埃政府。[3]夫子,指当时担任战地勤务的民工。[4]
江口,属赣县,位于平江与贡江交汇处。[5]胜利,当时县名,系由兴国、雩都划出
部分地区建立的新县。[6]二次战争,指中央苏区一九三一年三月至五月的第二次
反“围剿”作战。[7]公部,指国民党军第二十,他们又捉获永丰边区中反水投敌的叛徒七八名及反革命的富农十余名。
这些家伙均是依靠敌人堡垒积极向永丰苏区进攻,而自以为万无一失的,结
果逃不了游击队员的妙手。
二、他们四次袭击敌人派出的连游击队及其便衣侦探队,有一次缴得几
支枪。他们的办法是预先确查敌情,埋伏在大道近旁,敌人逼近时,猛扑其
行军纵队,以白刃完成战斗,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缩入乌龟壳内,相戒不
敢轻出。最有趣味的,是有一小组有一个儿童团员善于吹号,配合几支梭标,
几支快枪,打坍敌人几十名的短枪便衣队。
三、敌人由荇田四出抢劫,层山红军家属的耕牛粮食一大批被其抢去,